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发布时间:2016-03-23浏览次数:3925

校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和校历安排,我校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2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一)放假。其中,44日(星期一、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2日(星期六)、43日(星期天)有课程的老师照常上课。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假期安全和值班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对学生外出返家的安全教育,进一步严格请假审批,杜绝学生无故提前离校或收假不归等现象。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