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期放假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发布时间:2010-07-15浏览次数:896

校直各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经校领导同意,现就暑期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起止

 

暑假起止时间为7月19日(星期一)至8月27日(星期五),8月3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学生在8月28日-29日两天内凭缴费收据到所在院(系)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于8月27日正式上班。各单位要严格考勤,将学生到校、职工上班情况于8月30日分别报送学工处和人事处。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要按照学校部署和行政办公会既定安排,做好学期末的收尾和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利用暑期,积极思考和统筹安排下学期的工作,尤其是要抓紧编制部门“十二五”规划、加强对外联系、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暑期招生就业、硕士点申报、留校学生管理、基本教学生活设施建设及维修、防汛等工作,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重点督办,不得因假期而延误。

 

2、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假前要对本部门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整改,假期安排好值班,保证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和通讯畅通。暑期各楼堂馆所无人时要关紧门窗、关闭电源,保证安全,要按照《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见附件2)的要求和规定,切实保障暑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三、值班安排

 

各单位假期必须安排人员在岗值班,主要领导负责带班,并将值班名单于7月16日前报党政办公室(办公楼602室)和保卫处备案。学校暑期总值班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楼502室,值班电话6572179),值班人员由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校领导轮流带班(见附件1)。

 

各单位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负责接待来访、接传电话、收发邮件、处理一般性事务,按时据实填写《值班日志》,重要紧急事项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请示。暑假期间,各单位需校签章事宜,要提前一天办理好手续并与值班人员取得联系,以免影响工作。

 

附件:1、暑期学校值班安排

 

        2、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暑期学校值班安排

 

带班领导

值班时间

值班人员

全体校领导

7月19日—7月20日

全体工作人员(7月19日—7月20日)

张国秀

7月21日—7月25日

余  涛(7月21日—7月25日)

李立珍(7月26日—7月30日)

胡金华(7月31日—8月4日)

崔永辉(8月5日—8月9日)

吴  芳(8月10日—8月11日)

刘  刚(8月12日—8月16日)

陈  峥(8月17日—8月21日)

叶  莉(8月22日—8月24日)

 

向显智

7月26日—7月30日

陈伯山

7月31日—8月4日

张乾桂

8月5日—8月9日

王晓梅

8月10日—8月14日

黄士华

8月15日—8月19日

雷儒金

8月20日—8月24日

全体校领导

8月25日—8月27日

全体工作人员(8月25日—8月27日)

 

 


 

附件2:

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

 

为确保暑期校园正常的治安秩序,现就加强我校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每个单位要有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暑期的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单位应对所属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要严格控制留校生人数并对留校生及来校函授生进行专门法制法规、校纪校规教育,严格安全管理,定期对学生住宿进行检查,留校生、函授生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私自游泳,不得在宿舍做饭和随意拉接电线。同时,各单位放假前要对重点防范部位进行一次自检自查,加强整改,切实做到“人走、楼空、电停、火灭”,重要部位的门窗要贴好封条,经常查验,真正把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二、学校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大剧院、大礼堂、学生食堂、配电中心等均属重点要害防范部位,应特别注意保管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原则上采取“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安排人员值班,加强门卫出入管理及夜间巡查工作。保卫处负责督查指导并协助各单位抓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暑假期间,犯罪分子可能趁虚而入,根据犯罪分子作案的动机和手段,应对学生宿舍楼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办法。继教学院和各院系应配合学工处、教务处、后勤集团做好函授学生和少数特殊原因留校学生的具体安排,确保师生正常的学习生活保障正常。

 

四、要高度重视暑期森林防火工作。后勤集团要做好日常火险隐患的巡逻、检查、整改工作,安排人员日夜值班巡查,明确24小时值班电话,并将值班安排情况书面报告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备查。

 

五、基建后管处、后勤集团等部门严格来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其加强内部人员的管理,自觉遵从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注意安全操作,安全施工,不得从事违反校园治安及与其工作不符的事情,确保施工安全顺利。要严防坍塌、坍陷、滑坡、雷击事故等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六、全体值班和留校人员严禁使用明火及高能电器,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违者按学校规定予以重处。

 

七、保卫处应做好暑假安全保卫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值班巡逻和安全检查,认真做好学校网上招生的警卫工作,做好学校门卫及校园交通管理工作,做好防洪防汛的有关工作,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学校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沈家营派出所电话:6573235

校保卫处值班电话、校园110服务热线:657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