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发布时间:2014-03-24浏览次数:1001

校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和校历安排,我校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三天,不调休。其中,4月5日(星期六,清明节当日)为法定节日,4月6日(星期日)正常公休,4月7日(星期一)补休。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重点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森林防火等工作,确保放假期间校园平安稳定。 
 

  

校长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