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水电管理,增加用水价格透明度,切实维护学校和教职工权益,根据黄石市物价局《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黄石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黄价环资发〔2014〕27号),现决定调整校内居民水价,调整后用水价格如下:
校内居民生活用水基价按1.48元/吨执行,校内居民生活用水每吨污水处理费标准按0.80元/立方米执行,校内居民生活用水合价调整后为2.28元/吨。调整后水价从2014年4月1日开始执行。
党政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