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和校历安排,我校“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周四至周六),共3天。其中,5月1日(周四)为法定节日国际劳动节,5月3日(周六)为公休日, 5月4日(周日)正常上班,补上5月2日的课程。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假期安全和值班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对学生外出返家的安全教育,进一步严格请假审批,杜绝学生无故提前离校或收假不归等现象。
我校自5月4日起开始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1∶35,下午14∶20——17∶55,晚上19∶00——20∶35;机关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1∶35,下午14∶20——17∶20。具体时间安排见2013—2014学年度校历表。
校长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