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发布时间:2014-06-23浏览次数:2014

校直各单位:

为做好暑假期间及放假前后的相关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4年暑假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为74(星期五)至829(星期五)。学生在830831两天内凭缴费收据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91(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为77(星期一)日至828(星期四)。放假前应圆满完成本学期任务,妥善安排好暑期及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机关和学院行政工作人员于829(星期五)正式上班。

二、有关事项安排

1、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思考和统筹安排暑期及下学期的工作,加快推进全年目标任务进度。

2、要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附件2)的规定,切实保障暑期校园的安全稳定。

3、要做好假期各项维修及宿舍调整等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学生宿舍空调安装工作,为下学期开学及新生入学做好准备。

4、各二级单位正职负责人暑期离校外出,须向分管(联系)校领导请假,同时将离校、返校时间及去向(联系电话、地址)告知党政办公室。

5、各单位要严格师生假后返校考勤,将学生到校、职工上班情况于91分别报送学工处和人事处。

三、暑假值班安排

各单位假期必须安排人员在岗值班,主要领导负责带班,并将值班名单于73日前报党政办公室(办公楼603)和保卫处备案。学校暑期总值班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楼502室,值班电话6572179),值班人员由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校领导轮流带班(见附件1)。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各单位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负责接待来访、接传电话、收发邮件、处理一般性事务,按时据实填写《值班日志》,重要紧急事项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请示。各单位需校签章事宜,要提前一天办理好手续并与总值班人员取得联系。

 

附件:1.学校暑假总值班具体安排

      2.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

 

 

党政办公室

201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