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和校历安排,我校“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星期五——星期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 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天)有课程的老师照常上课。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假期安全和值班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对学生外出返家的安全教育,进一步严格请假审批,杜绝学生无故提前离校或收假不归等现象。
我校自5月4日(星期一)起开始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1∶35,下午14∶20——17∶55,晚上19∶00——20∶35;机关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1∶35,下午14∶20——17∶20。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