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放假及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发布时间:2015-04-22浏览次数:3394


  

校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和校历安排,我校“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星期五——星期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 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天)有课程的老师照常上课。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假期安全和值班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对学生外出返家的安全教育,进一步严格请假审批,杜绝学生无故提前离校或收假不归等现象。

我校自5月4日(星期一)起开始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1∶35,下午14∶20——17∶55,晚上19∶00——20∶35;机关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1∶35,下午14∶20——17∶20。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