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参加黄石市保密业务知识培训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发布时间:2010-11-15浏览次数:283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201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11月11日-13日,黄石市国家保密局召开了新一轮保密业务知识培训会议。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委副秘书长,市保密办主任曹中承同志讲话,重申了保密工作的重要意义,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外部环境、工作领域、工作对象以及工作要求和工作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升级工作方法以及应对方法,既确保安全,又最大程度的实现信息的共享与利用。最后曹秘书长还对涉密工作人员提出了四点要求:即学法、知法、用法、守法。      

       市国家保密局局长刘谨诚同志也对照新旧《保密法》进行修订的条款内容进行了释义,强调了《保密法》的一个核心、三个层次以及保密工作的“十二字”方针,指出了学习《保密法》的宗旨及重点。

       随后,市国家保密局副局长徐维同志、技术检测中心吴振国同志以及信息科刘岿同志分别就涉密载体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工作、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

       最后,对全体培训人员进行了考试。业务培训会议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