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来文阅办处理工作流程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发布时间:2023-06-20浏览次数:2644


说明:

1、收到公文(邮局投递、市公文交换站交换)后,学校办公室予以拆封登记、生成《收文批阅承办签》后,呈学校办公室分管主任提出拟办或批办意见(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职能部门或校领导开会带回的重要文件要及时交学校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2、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拟办意见呈请相关校领导批示或转相关承办单位办理。原则上先送主办单位,后送协办和阅知单位。承办单位办理签收手续,领取文件后按照领导批示和文件要求进行办理(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公室做好督办。

3、承办单位在事项办结后,主要负责人在《收文批阅承办签》上签写承办意见和办理结果,及时将文件退还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