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简报2012年第2期(总第38期)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发布时间:2012-03-15浏览次数:917

[编者按] 2012年是我校“攻坚跨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我校实现更名目标的冲刺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为全面落实学校2012工作,全校上下要深刻认识教育发展形势,正确领会和把握国家和湖北省2012年度教育工作任务和各项工作重点。现将教育部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2012年工作要点转发给大家,以资参阅。
 
 
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国家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深化改革,积极促进公平,全面提高质量,切实维护稳定,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改进党的建设,着力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1.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主题教育活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的意见,大力推进阳光治校,切实加强对高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与实践育人。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修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动教材的广泛使用和教师培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大高校辅导员培养培训力度。加强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施立德树人工程和立德学者计划。组织开展全国性大学生实践创新活动。重视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总结凝练大学精神和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加强和改进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
3.大力加强教育督导和督查。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开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素质教育、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做好基础教育监测工作。加强对直属高校的巡视工作。加强重大教育工程项目规划和监督检查机制。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完善督查工作机制,规范督查工作程序。
4.切实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各项制度,建设安全校园。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机制,积极推动并指导各地和学校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制定《中小学安全标准》。建立校车制度,积极配合做好《校车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卫生安全,严防发生食物中毒。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学生食堂工作。
5.着力提高科学民主决策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风建设,加强教育政策与战略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进一步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有效开展机关作风评议活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干部交流培养办法,完善干部自主选学与组织调训相结合的新机制。关心青年干部成长与生活。积极推动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建立机关干部下基层的长效机制。完成直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探索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效途径。推进基层关工委建设。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落实机关文明公约,践行职业精神,创建和谐文明机关。
二、深化改革,完善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6.确保4%目标如期实现。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各项投入政策,切实保障教育经费按法定增长,不断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推动制定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统筹做好高校和普通高中化解债务工作。加强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工作。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落实4%工作办公室。加快教育经费监管事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财政拨款、监管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家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制定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办法。
7.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高考改革重大问题,制定发布改革方案,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探索本地区高考改革。规范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清理规范高考加分。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省(区、市)组织的试点,完善“知识加技能”的考核办法,扩大示范高职单招、对口招生规模。指导高中新课程省份探索高考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指导高校试点学院和条件成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探索人才选拔方式。制订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实施定向就业招生工作方案,探索完善定向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深化硕士研究生招生改革,修订推免工作管理办法。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进一步扩大高校和导师自主权,完善博士生联合培养机制,建立中期分流名额补偿机制。
8.大力支持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召开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性政策,引导民间资金兴办教育。推进民办教育改革试点。推动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健全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完善民办学校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规范办学行为,切实落实法人财产权,保障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
9.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改革。落实《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分类推进高校章程建设,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台《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印发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意见。开展直属高校开展校长公开选拔改革试点。开展选聘委派高校总会计师试点。推进直属高校纪委书记交流任职。加强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深入推进高校试点学院改革。研究制定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研究制订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探索建立高校领导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统筹研究高层次人才特殊待遇政策,重视解决青年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深化职员队伍建设意见。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加强教师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高校理事会建设。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深化高校出版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10.大力推进依法治教。配合做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审议工作,做好《考试法》的修改审议。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制定《校车安全条例》,推动尽快出台《教育督导条例》。开展《学前教育法》研究起草工作。启动《学位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工作。完成《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起草,研究起草《学校安全条例》。出台《教师申诉办法》,研究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继续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动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建设公益性教育普法网站。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学校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11.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深化人文交流,拓展区域合作平台。制定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措施,引进一批国际知名高校来华合作办学。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和完善质量保障制度,开展评估和质量认证。全面实施《留学中国计划》。制定《国际学生招收和管理规定》。研究制定中外学位互授联授的相关管理措施。发布孔子学院十年规划和“十二五”规划,办好网络孔子学院,支持孔子学院全面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加强在外留学人员的服务与管理。鼓励高校吸引更多世界一流专家学者来华工作。推进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12.切实推进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指导各地出台并落实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改革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制度,贯彻落实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新规定,制定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安排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就读,并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决查处各种违规收费和违规办班行为。
13.深入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各校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检查督促和总结推广。建立重大教育政策突破机制和程序,加快国家层面的重大教育改革项目推进进程。完善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与地方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联系,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工作机制。
三、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4.着力推进内涵式发展。坚持走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内涵式发展道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民族教育、艺术教育、语言文字等10个专题规划。加快制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办学标准,建立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特殊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倾斜。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加大省级人民政府对区域内教育统筹力度。
15.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推动各地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决防止出现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出台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加大力度,多种形式宣传科学育儿知识。
   16.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布局优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召开全国“两基”工作总结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推动各地落实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各项工作。审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坚持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继续推进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制度。通过多种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立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机制。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17.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办出特色,探索区域高中多样化发展和学校特色发展的模式和办法。加快建立和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
18.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编制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加快完善职业教育国家制度。深化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加强行业指导。研究制定推进集团化办学意见,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加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研制高等职业教育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基础能力建设(二期)、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深入实施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积极推进东西部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办好第三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
19.促进高等教育特色发展。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指导直属高校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十二五”期间高校设置意见。启动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继续深入推进共建工作。优化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结构,普通本专科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高校、民办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倾斜。探索博士生招生计划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办法。组织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调整学位授权体系结构布局,组织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
20.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加快推进“探索开放大学建设”重大教育改革项目。加快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推进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教育改革和资源开放。印发关于推进社区教育的意见,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试点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加强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终身学习、考试与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开展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
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21.健全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启动研制基础教育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启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做好义务教育教材的修订和审查工作,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修订,进一步提高教材的质量和水平。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公正、科学评价学生。
22.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研究制订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统筹协调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研究制订职业院校专业标准。修订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立和完善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落实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23.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加强教学投入与管理。扎实推进“本科教学工程”,研究制订本科各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有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开展本科专业综合改革,建设国家精品开放课程。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建设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公共信息服务和管理网络平台。继续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法律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推进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全科医生培养。积极探索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改革,启动实施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稳步推进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改进和加强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推进工程教育、医学教育专业认证。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定期分析制度。
24.提升高校科学研究水平。加强基础和前沿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探索高校协同创新模式,推进产学研用有机结合。实施高校“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积极组织高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推动科教结合,实施高校创新行动计划,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落实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落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和经费管理的意见,完善科研评价机制。
25.全面加强体育。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保护学生视力。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高校新生体质测试公告制度。制定加强大学体育工作、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举办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国防教育指导纲要。
26.全面加强艺术教育。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修订义务教育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推进高校音乐学、美术学(师范教育类)本科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继续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好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27.着力提高教师素质。筹备召开全国教师大会。研制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指导意见。贯彻落实高校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启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扩大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印发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标准。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启动统一城乡教师职务及编制标准工作,探索农村学校实行班师比核编办法。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及评聘办法。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印发《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和校长能力提升计划。扩大免费师范生计划,鼓励地方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国培计划”。推动中小学教师、校长全员培训。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建立中央补助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加大对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配合做好“千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工作。
28.大力推动教育信息化。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学信息化指导纲要》。印发实施关于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制定“中国数字教育2020行动计划”。实施“优质数字教育建设与共享行动”、“学校信息化建设与提升行动”、“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等专项计划。推进地方教育信息化建设。
29.加强语言文字工作。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发布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开展普通话审音工作。制定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加强语言生活监测和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切实推进“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
五、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权利
30.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以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教育民生工程。制订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积极改善农村和贫困地区办学条件,继续实施中西部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以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对中职学生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与相关部委合作加强涉农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推动组织发达地区教师到农村服务。继续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探索建立农村教师特殊津贴制度。
31.加强民族教育。落实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的决定》。大力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援藏、援疆工作力度。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和西藏、新疆中职班。抓好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加大民族地区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适当扩大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规模。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启动少数民族高端人才计划。稳妥推进双语教育。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
32.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制定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攻坚计划”。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继续推进“医教结合”试点。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审议印发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组织编写特殊教育各学科教材。
33.完善国家助学体系。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组织实施好普通高校国家资助政策。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加强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34.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基层、中小企业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以更大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全面推广“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采取“一对一”帮扶等有效办法,做好困难学生就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国家及我省《教育规划纲要》为主线,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发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维护稳定;稳步实施教育重大项目,推进改革试点,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推进教育强省建设进程,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改革,完善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
1、积极推进国家教育改革试点。全面落实《湖北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公益性实现途径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服务全省区域发展战略,推进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以我省“一红一绿”试验区18个县为重点,推进新型农民素质提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开展免费职业教育试点,探索建立“招生即招工”、“培训即就业”的职业教育模式。
2、大力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我省“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规划。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推进校际联合办学、校企协同发展。继续实施部省高校对口支持合作计划,创新部省高校之间工作联动、资源共享、合作发展的机制和模式。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管理,探索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加强高等教育非学历机构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做好独立学院过渡期的有关工作。探索职业教育分级分类改革,对接职业资格标准。
3、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协调省财政督促各市县落实教育支出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规定的要求,确保2012年全省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5%。探索建立市县区政府教育投入监测、督导和公示制度,确保教育投入“三个增长”得到落实。实行适当倾斜政策,加大山区贫困县教育投入力度。落实省属高校化债政策,建立省属高校化解债务信息月报制度和银行贷款审批制度。探索建立按生均拨款的高校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围绕重点工作调整教育支出结构,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教育项目的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农村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4、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新机制,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参与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指导制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规范教师职业入口。
5、建立健全教育服务湖北发展的体制机制。围绕湖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建设一批高校自主创新重点研究基地。启动湖北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试点工作。实施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和省属高校青年教师科技创新“双百计划”。继续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抓紧筹建湖北省大学科技园,开展高校十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评选活动。成立17个行业应用型人才教学指导委员会。深入推进“湖北职业教育十大品牌”建设。建立社会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就业状况、专业设置预测预警制度。选定若干所高校试点实行校企联合分段“3+1”人才培养模式。
6、加强教育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配合做好《职业教育法》的立法评估。研究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围绕学前教育政策和发展的重点,开展具有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教育政策研究。做好“六五”普法工作。
7、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实施留学湖北计划。组织高校赴东南亚举办“留学湖北”教育展。启动千校结对计划。落实中小学教师海外培训年度计划,稳步实施高校教师国际交流计划,继续实施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规范发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推进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协调各高校做好孔子学院工作。
二、加快发展,推进教育强省建设
8、积极发展学前教育。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加强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在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增设附属园等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督促各地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加强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监管,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500所。开展学前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制定我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和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鼓励引导民办园发展,严格幼儿园审批、年检、评估制度。开展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9、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的备忘录,开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验收工作。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政策,提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督学责任区,逐步实现教育督导工作网格化管理,建设基层教育督导队伍。
10、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高中学校办出特色,探索各区域高中多样化发展和学校特色发展的模式和办法。做好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债务清查等工作。加大高考改革方案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平稳实施新课改后的首届高考自主命题工作。
11、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高中阶段招生,建设全省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确保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继续推进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两个高职教育联盟合作进程。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逐步扩大“技能高考”专业(类别)范围,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搭建中高职衔接立交桥,形成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办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12、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制定年度重点学科建设方案和高水平学科建设规划,引导高校集中力量构筑大平台、聚集大团队、承担大任务、产出大成果,加强协同创新,重点将1-2个学科做大、做强,形成我省一批特色(骨干)学科群。指导高校建设好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做好4所立项建设高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验收评估工作。加强高校分层次、分类型、分区域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校际、校企合作办学新模式。组建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协作会。加强对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教学管理,做好全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审核备案和管理工作。
13、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享模式和片区管理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扁平化多元参与的高中管理模式。加快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启动建设全省教育视频会议系统,推进无纸化办公。
三、提高质量,促进各类教育内涵发展
14、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开展全省中小学生思想品德现状和中小学德育工作现状调查,研究制定《湖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意见》。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校外教育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推进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断探索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现的新途径,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切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工作。积极邀请省领导到联系高校作十八大精神辅导报告和形势政策报告。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大中央关于深入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和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及全国地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力度。
15、深入推进“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工作。指导、督促各地认真开展县、市两级教学基本功大赛,组织省级教学基本功大赛、“比教学、访万家”研讨会和征文比赛。落实实地家访的全员参与和全覆盖,年底检查验收。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专业素质和职业规范评价体系,使“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工作常态化、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继续加强调研与督查,发现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分析与检测,引导各地探索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
16、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制。建立教育与产业对话机制,建立省级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深化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建立健全与行业、企业共同推进职教改革创新机制,努力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改革教学模式,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特色。推进专业建设规范化,切实强化课程标准意识,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完善技能大赛制度,扩展比赛项目,增强比赛吸引力。
17、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全面启动新一轮“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加强本科高校本科品牌专业、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和高职高专院校特色专业群建设;加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视频公开课程建设;积极稳妥地做好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引导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合作共建校外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资助一批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项目。以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为抓手,以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为龙头,实施研究生暑期企业行动计划,促进产学研深度结合,推进协同创新。
18、全面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深入推进“湖北省万千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湖北省体育项目特色学校创建计划”,组团参加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组织普通高校大学生“环东湖系列”体育健身活动。举办第三届中小学校“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湖北省第九届黄鹤美育节和高校艺术教育活动,参加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指导各地和学校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疾病预防和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继续开展中小学安全逃生演练活动;深入开展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加强学校军事课教师的培训,举办和组团参加全国、全省高校大学生的国防教育活动。
19、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继续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启明星计划”、“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国培计划”;继续实施“双岗计划”、“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跟岗学习和校长挂职培训计划”。实施名师造就工程、楚天卓越工程,实施“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海外培训计划”。 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5000套。深入实施“楚天学者计划”,引进200名“楚天学者”。扩大“楚天技能名师”规模。鼓励市(州)探索名师、骨干教师培养模式。实施教育系统其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开展教师表彰工作。
20、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大力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开展省级“文明用语示范岗”、“文明用字示范街”创建评比活动;推动全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探索乡镇语言文字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开展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制定加强农村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第15届推普周活动,表彰先进,举办中华诵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和第三届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加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四、促进公平,保障公众受教育权利
21、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指导26个特殊贫困县(市)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提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管理,认真落实高中国家助学金和高校各项资助政策,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健康持续开展。研究出台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加强教育基金管理工作。
22、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保持招生基本政策、录取方式总体稳定。加大招生服务工作力度,提高社会满意度。进一步加强录取系统开发,加强硬件建设,提高招生录取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加大对违纪作弊的打击力度,确保高考公平公正。
23、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计划,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加强高校就业工作队伍建设,推进职业生涯和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组织评选10所“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培养、宣传大学生自主创业典型,组织举办大学生创业先进事迹报告会。继续组织校企、校地合作交流活动,积极利用社会资源推进毕业生就业和自主创业工作。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
24、保障农村学生及特殊群体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启动实施“飞翔计划”:推进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将高校自主招生由现在面向省示范高中扩大到所有高中尤其是农村高中;所有省级示范高中专门招收50名农村籍学生,省里补助学费和生活费;进一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城乡初中的比例。加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力度,对接受农民工子女的城市学校给予公用经费补助,并安排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关爱工程”,关爱留守儿童。继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大特殊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引导各地将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做好特殊教育学校国家项目申报工作。
五、加强党建,以优异成绩迎接十八大
25、扎实推进 “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活动。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教育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高校继续开展“两访两创”活动,把学理论、学雷锋作为重要内容。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创双先、争双优”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开展总结表彰工作。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讲活动。开展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展示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成就。组织高校“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考评验收工作,对52所高校的102个村开展的结对共建活动有序开展考评验收。组织高校完成“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
26、加强高校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召开第二十次全省高校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湖北省当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2010-2012)》,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开展对党的关系归口高校工委管理的25所高校党建考评工作,推进高校“五好班子”建设。指导推进高校加强院系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工作。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和党的班子建设工作。指导高校党建理论研究工作和统战工作。
27、维护教育系统平安和谐稳定。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后勤设施建设,改善学生生活环境。坚持公益性原则,办好学生食堂。积极开展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和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全省校车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加强中小学卫生管理工作意见,修订应急预案,指导各地做好突发卫生安全事件防控工作。督促高校加强维稳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定期研判高校稳定形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高校反邪教警示教育和无邪教校园创建工作,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高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抓实抓细学校周边治理。做好信访工作,依法按政策及时化解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教育舆情汇集和分析,提高突发事件的媒体应对能力。
28、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学风建设。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和省惠民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对高校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开展阳光治校,推进高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质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课程计划实施和执行学校作息时间,规范教辅资料发行,查处乱收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抓好省“1+6”文件的落实,深入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继续做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鼓励师生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29、加强作风建设,创建文明和谐机关。以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为重点,大力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三抓一促”活动,建立治庸问责长效机制,落实“五减四制三集中”,服务基层、服务学校、服务师生。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密切党群联系。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大力倡导短、实、新的文风和会风。严格落实工作督办制度和年度目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为教育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加强档案、保密建设和管理。推进教育史志工作。加强机关和教育系统干部教育与培训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援疆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综治工作目标管理,开展平安处室(单位)创建。抓好机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改善干部学习、工作和生活。建立完善全省教育行政部门绩效评估制度。充分发挥直属单位的作用,加强对直属单位的支持、服务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