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精神,结合当前高等教育系统的实际,就是要做到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并以此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中国高校推行依法治校已近十年,在相关制度建设、管理模式创新、大学章程制定、探索依法治校基本特征、依法治校成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依法治校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均取得一定的成绩。本期信息简报将围绕“依法治校”这一主题,将当前一些专家学者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观点呈现给大家,谨供大家学习和研究。
马怀德:依法治校与大学治理
嘉宾简介: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北京市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席、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监察学会副会长、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
内容简介:本次的嘉宾访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依法治校及其相关制度建设和现状;二、现代大学管理模式所面临的现状;三、制定大学章程的必要性;四、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看名校在依法治校方面的探索;五、依法治校为现下高等院校提出的要求。
一、依法治校及其相关制度建设和现状
(一)依法治校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在高等教育领域里的本质要求,也是体现法治国原则的重要内容,所谓“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强调制定良好的规则,从而得到全社会的一体遵行。无论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还是大学治理均要讲究法治,而在大学强调依法治校实际上就是体现国家的法治,即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基本要求的一个具体实现途径。此外,依法治校和依法治国的联系更紧密之处在于:大学不可能独立于社会之外,大学关乎到师生的基本权益、合法权益,关乎国家教育的水平和能力,因此强调大学内部的依法治校对于推进国家的法治建设,特别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依法治校的制度建设和现状
大学依法治校意义重大,关于“依法治校”这一说法的提出也相对较早,但其现实建设却仍旧存在一些问题。单看“依法治校”的提出,早在1999年12月教育部就下发过《关于加强教育法治建设的意见》,2003年教育部又发布了关于依法治校若干问题的意见,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国家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更是明确提出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但是从各个高等学校的实际做法或者是依法治校的实践状况来看,包括制度建设在内,大都不尽如人意,很多地方、很多高校在学校管理、治理过程中,惯于依赖经验,依赖过去的成熟做法,而并未渡到制度建设,并不强调法律制度在高校治理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未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校。
从2010年以后,教育部先后就依法治校方面发布了若干个规章,明确强调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以及执法治校的基本要求,比如: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办法,关于高等学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规定,关于高等学校依法理事会规程、学术委员会规程、信息公开办法等等,这些都要求学校的各类主体,从党委行政、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生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各个方面胡管理都要做到依法规范、科学运行。由此不难看出,在今天这样一个强调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各大学力争做到依法治校非常必要。
二、现代大学管理模式所面临的现状
如今,大学的管理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这至少来自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首要挑战来自师生这一群体。随着时代的变迁,教育水平的提高,公民意识越来越强,学生、老师的权利意识也在不断提升,维权的热情高涨,维权的意识很强。此时,学生与老师已不再是只服从命令的被动的客体,而是变成了有着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这样一些拥有权益意识的主体。因此学校的任何管理措施、管理的手段,加注于学生的时候,学生定会按照国家法治的要求、标准、原则去衡量,倘若不合理或是违法,他们可提出质疑。
第二,这一挑战来自于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随着科技与媒体发展,大学作为年轻人聚集的地方,学生使用新媒体方面的能力要远远超过学校的管理者或是老师,因此他们在表达自己的意见,行使自己的权利方面方法与见解也有很多,这便给学校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第三,另外的挑战,是由于快节奏、高强度的社会化转型的进程,导致人们的精神状态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所以从大学里我们看到年轻人中患有精神疾患的学子越来越多,这也是一个学校管理必须面对的问题,如果学校发生了自杀、自伤这些意外事件或是校园安全事件,学校则要及时加以应对,同时要更加密切的防范。大学的治理跟社会管理一样,面临的问题也比较相似,在这样大背景下,大学治理更应该强调依法治校,依法治理。
现代大学的管理纵然挑战不少,但也可视之为机遇。毕竟正是这些形形色色的挑战才真正让大学具有了现代化的实际意义。我们现在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教育系统也提出了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那么,究竟该如何发挥教师与学生这两大主体的关键作用以迎接大学的现代化?这主要依赖于下面三个转变:
1.管理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传统的管理更多的是靠人,靠老师、靠学生、靠校长,靠人的因素维持学校的运转,保障学校的秩序,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国家法治的大背景下,要更多的强调法治而非人治,应该用制度、用规则管理学校、治理学校,所以从人治到法治的治理方式转变就是现代化的体现。
2.治理主体由单一向多元的转变。过去的大学常是单一的治理主体,即为学校。学校管学生、管老师、管行政人员,但是现代化的治理却是应该发挥社会各类主体、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以后大学的治理中不仅仅靠校长、老师,更多的还要动员起学术机构、学术力量和学生。特别是对于作为受教育主体的学生参与到整个校园的治理过程中的行为该尤为重视。由单一治理主体向多元治理主体的转变即是大学现代化的要求。
3.治理方式由强制命令向柔性治理转变。过去,学校的要求对学生而言必须服从,但是以后大学对于学校的治理要逐步的向柔性治理转变,具体来说,就是不仅仅靠强制命令,还要靠协商,靠征求意见,靠指导,甚至靠契约,靠这些柔性的方式实现大学治理新的转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大学治理的现代化。
为了更好的应对挑战,实现大学治理现代化管理方式的转变,有关高校自主权的把握不断被专家呼吁提出。然而,对于大学而言,自主权是否切实合理,又能否切实推进呢?我们说大学自主权的体现或者说保障,是整个教育现代化、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当然大学自主权如何体现、如何实现、如何保障取决于两个因素:
一方面,是教育主管部门和政府对大学的管理要坚持依法行政。只有依法行政才能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证大学享有自主权,并且有效的行使自主权。比如高等教育法就明确规定,教育主管部门和大学的关系是主办者、监管者跟大学的关系,所以说首先要保证大学依法自主办理大学,这也是我们说的自主办学是大学的天然的属性要求。
另一方面,我们既要强调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同时要强调大学依法自主办学。所谓自主办学就是不能依赖政府,应该安全教育规律,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教育发展的要求来自主的办学,其中包括自主设置专业、自主招生、自主组织考试、自主制定教学计划、培养方案,包括制定相应的教育质量报告等等,完全是在一种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自主办学,不能依靠政府也不能依靠社会,更多的是靠自己,这是依法自主办学的实际要求。当然依法自主办学过程中必须强调应该有的自主权,权力都要如数的交给大学,让学校行使自主权。但是不应该有的权利,或者国家法律法规设定的底线,大学则不能随意的突破。就是说大学依法自主办学要有一个度,这个度就是法律法规,法律法规赋予大学多大的自主权,大学应该按照它的章程,按照它自己制定的规则、规章制度自主办学。
不过,自主权的推行也绝非易事。之前南方科技大学所进行的高校改革探索多少能给当下大学以启示。
南方科技大学的探索是传统的公立大学的办学模式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探索另外一种新的办学模式,这个办学模式实际上强调的就是要依法自主办学,所以南方科技大学明确提出不要政府认可授予的学位,学校自己发学位,招生也是学校自己招生,而不是要求学生参加高考。这个方式算是一种探索,这个探索的方向是对的,就是大学要依法自主办学,要按照自己的特性和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组织大学各方面的工作,实现大学管理的自主化。但是国家当然环境也比较特殊,所以南方科技大学在探索和尝试过程中遇到很多障碍和阻力,包括大学给自己的学生授予学位证和学历证,不依靠政府或者不一定取得政府的同意就授予这样的学历学位证书,这个东西如果没有得到全社会形成共识和认可,你就可能给学生发一个没有国家政府认可的学历学位。社会、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录用人的单位要不认可,实际上这个改革没有办法成功的。
因此,很多大学的改革,包括自主办学的探索还是要在国家顶层设计的大前提、大框架下逐步探索。若是完全由下而上的做这种探索和努力是非常艰辛的,而且有时候还要付出代价。所以,教育改革所强调的是既要顶层设计,又要实践探索。
三、制定大学章程的必要性
制定大学章程对于高校依法治校有着提纲挈领的作用,其必要性包含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大学章程是一个学校的基本法,亦可称之为“宪法”,它是统领制度建设的基础。任何一个国家都有宪法,宪法底下要有很多法律法规规章。同样,大学治理也需要一个制度体系,这个制度体系就应以大学章程为基本的制度基础,同时辅之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学应强调制定章程的重要性,就是在于大学不能无章可循、无法可依。
2.大学是学校和学生、老师发生关系的场所,学校理应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受教育权及其他方面的合法权益。这便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故大学制定章程无可厚非,并且这个章程要经过教育部的核准之后向社会予以公布,也可说是对学校依法治校的最基本要求。从2010年以来很多大学已开始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制定相关的章程,也发布、核准了不少章程,这有力促进了学校的依法治理,对于学校推进依法治校无疑也是基础性的工作。
3.关于大学所制定章程的解释权与章程的制定权是联系在一起的。大学章程是各个学校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制定,所以说解释权也是在大学本身。如:大学章程里对学生的权益,学生权益受损之后申诉的程序、途径都做了规定,这种解释权具体在发生争议过程中,若对某些条文进行解释,大学本身也有解释权。
4.大学章程的制定也离不开与社会的密切关联,从具体事例来看:前段时间,湖南军训教官与学生之间的冲突事件,是以前人们所无法预料的,但是问题的出现在章程里都能有法可依。对于维护师生合法权益这部分条款,大部分的大学章程里都有包含,当然像教官和学生的冲突事件,由于已经涉及到了社会问题,则又不仅仅是大学章程能够规范和约束的,还需要社会治安、社会管理方面其他的法律、法规规章加以解决。
四、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看名校在依法治校方面的探索
对于大学依法治校,不少学校也做出了自己的尝试与探索。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其主要举措大致如下:
1.制定章程。早在2007年初,中国政法大学就制定了中国政法大学章程,
虽然制定的程序和制定的章程主要内容跟现在教育部的要求不完全相符,但仍是居于较早制定大学章程的高校之列,这种探索本身颇具意义,因为毕竟作为政法类院校进入第一批自主的制定章程,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管理的做法,还是得到社会,特别是高等教育领域的认可。
2.中国政法大学在2007—2008年获得“北京市依法治理校示范校”的称号,实际上这也是探索依法治校的具体的制度创新的内容。学校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依法治校的前提和基础是要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校内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的。如果你摸不清家底,不知道自己家里到底有多少规则,这些规则到底有没有相冲突抵触的地方,那么在这些不确定的前提下是没有办法开展依法治校的。所以中国政法大学对所有校内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并且分门别类的编撰了相关的所谓的“法典”,有关财务内容就叫“财务典”,有关科研的相关规定编成“科研典”,有关基础建设的叫“基础建设典”,有关教务的有“教务典”等等。用这种所谓法典化的方式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了分门别类的清理、编撰和规范,有助于学校各个部门更能够有条件、有基础做到有法可依的自主办学。
3.设立吸收教师和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做法,比如:学校党委常委会邀请党代表和两委委员,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每次轮换的列席党委常委会,参与学校的最高决策。另外,学校校长办公会邀请教代会代表和青年教师代表来列席,如果涉及学生议题,会邀请还学生代表参加列席校长办公会,大家共同商议学校的重大决策。总之,力求充分希望发挥教师、学生的作用,让他们在学校的治理和管理过程中能发挥更大作用是依法治校不容忽视的环节。
4.此外,学校在依法治校方面还有许多其它做法,如:学校在各个院系推进教授会、推进自我管理的制度,更好的发挥教师在院系这一级的作用。教授会决定院里的重大事项,类似引进人才,每年科研奖励办法的制定,学术激励措施,学科发展规划等等都是靠更多的教师来参与到整个院里的管理。这些做法和实践实际上也已经得到了学校学生们的好评。与此同时,让学生们在校期间参与到学校的依法管理过程中,也可使他们增强规则意识、权力意识、义务意识,这对于学生未来的发展也有积极作用。
5.以“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为校训,呼应中国政法大学的传统,即:有巾帼伪证,法则天下的传统。同时为未来,特别是学校的培养确立一个方向,一个价值准则。之所以说厚德明法,重点是强调道德和法治方面的因素。而格物致公,又是强调科学精神和社会责任方面应该所具备的品质。把学校的校训综合起来看,实际上就是为了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着崇高道德,讲法治,有科学精神,且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学子确立的价值准则,从而更好的培育社会主义接班人。
五、依法治校为现下高等院校提出的要求
随着依法治校和大学治理的问题的热议度日益提高,我们不难发现,依法治校对各大学校而言不是一个简单的口号,而是要真正落实到“六讲”。 而这里的“六讲”分别是指:
1.要讲规则。大学的治理从校长、党委书记到一般的中层干部员工,包括到教师、学生,大家都要讲规则,按照规则办事,这个规则既要国家的法律法规、宪法法律,也有教育部的规章、大学的章程以及大学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家统一按规则办事会减少很多矛盾,也会有效的化解很多问题,更能树立学生老师法制精神和意识。
2.要讲理性。大学的管理跟社会的管理、机关的管理还有一定的区别。大学
因为有办学自主权,其自由裁量余地很大,所以这个时候更需要大学治理者们注重行使权利的理性化水准,也就是保持理性,合理公正的行使权利,不能畸轻畸重,不能反复无常,不能作出不利于师生的不合理的行为。
3.要讲程序。大学治理跟国家治理一样,规则本身最重要的核心内容就是程序,所以,学校管理者做任何事情,比如开除学生、给老师处分,或者组织学校的各项职称评审活动等,都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大学章程以及规则所确立的步骤、方式、方法、顺序实现,用这些要素来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对于管理者而言,程序意识不可或缺。
4.要讲责任。大学是民事法律主体,校长是法定代表人,所以民事主体对外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对内也要对老师、学生承担法律责任。而这个责任是多方面的,包含刑事的法律责任、民事的法律责任和行政的法律责任,这种责任不容推卸。
5.要讲诚信。大学的管理在一定意义上是为教书育人,培养下一代,因此更应该强调诚信。我们往往说社会要讲诚信,要建设诚信社会,首先就应该从大学做起。大学的规则、大学所有的行为、决定,都应该是有诚信的,要保证相对人的可信赖利益、可期待利益,不能出尔反尔、反复无常,大学的治理要强调诚信,有诺就要兑现。
6.要讲公开。现在强调阳光、信息公开,教育部专门制定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明确规定了十大类50条信息公开的清单,这涉及到通常说的基本情况,如:人事、财务、收费、教学、学生管理、学风建设等等很多方面。大学的管理要建立在公开的基础上,要让社会、老百姓知道你这个大学到底有哪些权利,要让学生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这样既便于对大学本身的监督,也便于对社会有个交代。另外,更重要的是通过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可以增强我们大学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大学管理的水平。所以说讲公开也是依法治校的一个重点。
实际上,在新的强调法治的大的时代背景下,我们该如何共同的的推进高校的依法自主办学的进程,使得学校的治理像国家的治理一样逐步进入法制化的阶段仍需要不断的探索。
以上就是马怀德教授在访谈中和大家交流的五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依法治校及其相关制度建设和现状,这个问题有助于更好的了解大环境下的背景,从而更好的认清现实。第二个问题是现代大学管理模式所面临的现状,当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境况时,各高校唯有抓住机遇、勇于迎接挑战才能有所发展。第三个问题是各高校制定大学章程的必要性,这对于依法治校的实施有一定的指示。第四是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看名校在依法治校方面的探索,以事例引发思考,起到示范作用。最后一个问题是依法治校为现下高等院校提出的具体要求。贯彻依法治校的具体措施,实现高校依法治校也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本文根据2014年8月26日,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做客人民网,与网友们交流关于依法治校与大学治理的相关内容的访谈录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