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简报2015年第9期(总第69期)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发布时间:2015-12-22浏览次数:1877

编者按:法治思维是坚持高校党委领导核心地位的规则、规矩思维。法治思维是保障校长履行职责、落实校长法人地位的权利思维。法治思维是完善协调运营机制的民主思维、协商思维。高等学校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结构理应纳入法治轨道。本期收录了“法治思维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及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去治校的有关专家学者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马书臣:运用法治思维坚持和完善党委

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高等学校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结构理应纳入法治轨道。高校必须运用法治思维,树立民主观念,强化规则意识,增强程序思维,弘扬理性精神,“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根本制度。  

    一、运用法治思维坚持党委领导核心地位

法治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思维是坚持高校党委领导核心地位的规则、规矩思维。党委领导核心地位体现了《宪法》的根本要义和《高等教育法》的具体规定,是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根本保证;是党的领导、依法治校、遵循教育规律在大学内部治理上的有机统一。

运用法治思维坚持党委领导核心地位,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处理好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党委书记与校长之间的关系。切忌认识错位、工作串位,切忌以党代政、党政不分,切忌界限模糊、包办代办。必须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赋予党委的基本职责,这些基本职责可概括为六个方面:一是“执行”职责。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二是“培养”职责。全心全意依靠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三是“坚持”职责。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四是“领导”职责。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学校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学校统一战线工作。五是“加强”职责。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六是“决定”职责。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人选,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二、运用法治思维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法治思维是保障校长履行职责、落实校长法人地位的权利思维。运用法治思维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必须贯彻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切忌越位、错位、不到位,切忌懒位、怠位、不实为,切忌缺位、失位、不作为。

运用法治思维保障校长行使职权,必须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意见》规定,着力保障校长依法行使五方面职权:一是“组织拟订和实施”职权。即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二是“组织开展”职权。即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三是“报告工作”职权。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四是“处理工作”职权。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履行大学章程规定属于校长承担的职权。五是“保障服务”职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三、运用法治思维健全议事决策制度

运用法治思维考量高校议事决策制度的实质在于:贯彻理性精神和程序意识等法治思维的基本要求,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意见》确定的“程序”和“规矩”,处理好党委与行政关系、党委书记与校长、党委会(或常委会)与校长办公会(校务会议)的关系。

  

运用法治思维健全议事决策制度要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坚持议事决策的制度和规则。立足公办大学内部组织架构的状态,制定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党委会议(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制度,以及相应的议事规则,并细化议事规则的议事分工、议事范围、决策内容、决策范围以及议事决策的主体。根据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确定的内容和范围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二是必须明晰议事决策的职责和界限。高校党委会(常委会)是大学的最高决策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科学决策。党委会(常委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集体讨论、共同决策、共同承担责任。党委会(常委会)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一般情况下,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程序是分管校领导提出议题、民主讨论充分听取意见、最后校长拍板决定,校长和分管校领导承担事项决定的主要责任。校长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的最高负责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校长办公会(校务会议)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三是必须贯彻议事决策的科学和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决定了的事情,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分头落实;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两种倾向。四是必须规范议事决策的基础和主体。高校要按期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产生的决议。党员大会要实现以下基本要求:按照任期和届别,做到经常化和规范化;按照规则和程序,做到科学化和制度化;按照主题和内容,体现鲜明的时代性和务实性。

    四、运用法治思维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法治思维是民主思维、协商思维。遵循法治思维完善高校内部协调运行机制,就是强调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要在坚持党委领导核心地位的同时,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并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运用法治思维完善高校内部协调运行机制,要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意见》规定,努力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党委书记和校长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运用法治思维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关键在“人”。这要求党委书记和校长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党委书记具有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能够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的作用,熟悉党的干部人事人才政策,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校长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宽广的学术视野和国际视野。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的落脚点放在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定期沟通、交流工作,发扬民主、听取意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明确职权、协调配合上。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坚持校级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班子成员谈心,对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三是强化学术委员会的权利。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高校要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要强化高校学术权力,使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各得其所、各就其位。四是强化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明确教代会的性质、落实教代会的职权、保障教代会的民主权利、严格教代会的规则程序,实现教代会制度经常化、规范化。处理好教代会与党委、校长的关系,认识到:教代会是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校长与教代会既是相互依赖、相互合作的关系,也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校长必须尊重和支持教代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各项职权,教代会必须维护校长的领导权威。强化教代会作用,还必须不断改进和完善教代会工作机制,提高代表参与民主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的综合素质。同时,要注重健全和发挥学校二级教代会作用,充分发挥其他群众组织以及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本文选自《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让法治成为办学治校的基本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宁滨谈依法治校

记者:请您谈谈对依法治校的理解,从目前来看,您认为高校依法治校应该从哪些方面推进? 

宁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强调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就个人理解而言,我认为依法治校是指高校在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作为大学内部事务处理的主要依据,使法治精神彰显于高校办学的方方面面,让法治成为高校办学治校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既是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高校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 

从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实践来看,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不断扩大办学自主权,用法治的科学化、理性化和有序化取代人治的随意性、不规范性和不稳定性,逐步理顺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大学治理现代化进程。依法治校作为建设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学术自由的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方式,是高等教育内在规律和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从现实需要来看,一方面,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内部管理工作越来越复杂,不同群体之间的纠纷越来越突出,迫切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协调利益关系,有效预防和处理矛盾;另一方面,由于受到历史和各种现实因素的制约,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法治意识和能力不足的情况在高校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影响和制约着高校科学有序发展。 

依法治校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持续推进,也需要高校、政府部门和社会大众的共同配合。以北京交通大学为例,我们认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要结合形势发展和学校特点,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大学章程为核心加强学校制度体系建设,依法制定实施符合学校实际和具有自身特色的大学章程,形成规范、系统、健全的制度体系,确保高校各项办学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依法办事,不断完善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结构。 

三是充分尊重师生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校内各群体民主监督和参与学校管理的作用,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听取师生合理诉求、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四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干部教师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学生法治教育,引导养成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理念与习惯,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记者: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是依法治校的基础和依据,您能否介绍一下北京交通大学在这方面的特色和做法? 

宁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大学章程之于大学,如同宪法之于国家,是指导和规范高校办学的“根本大法”,也是推进依法治校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从世界一流大学发展的历史与规律来看,大学章程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大学章程彰显大学精神、承载大学使命。北京交通大学作为一所行业特色鲜明的百年老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特色和经验。我们希望通过章程的制定、发布和实施,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内部治理结构,推动学校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推进学校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为此,学校于2013年10月启动章程制定工作,经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修订完善、审议审定等主要阶段,历时一年多,经由学校教代会、校长办公会、党委全委会审定并报教育部核准,已于2015年6月正式发布、生效。

《北京交通大学章程》作为学校办学历史上的首部章程,既汇聚了学校一百多年的办学经验,又集中了广大师生校友的智慧,概括起来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坚持继承与创新结合。学校在章程制定过程中注重把握好守成与创新、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学校既注重挖掘历史传统,系统深入总结学校一百多年的办学经验,又坚持以深化综合改革、增强学校办学自主权为导向,把章程作为学校推进综合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提供法治前提和制度依据。学校既考虑现实,注意与现有制度相衔接,巩固好的办学经验和做法,又考虑长远,为学校未来改革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 

第二,坚持约束与自由统一。通过制定章程,一方面,明确了政府、学校和社会在学校治理中的职责及权利义务关系,促进管、办分离,保障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努力使大学这一特殊的公共教育机构回归学术本位;另一方面,将学校办学自主权加以制度性明确,确定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组织框架,有助于保障师生员工权益,形成学术自由、管理科学、民主法治的文化氛围,保障依章程自主办学。例如:我们将办学中必须坚持的重要体制机制专设一章,命名为“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集中明确并细化了学校党委、行政、学术以及民主管理等权力体系的基本职责和运行方式,通过制度安排,着力形成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 

第三,坚持规范与特色并重。章程制定实施的过程是一个从经验传统到法治的过程,必须重程序、守规矩。学校在章程制定程序上,严格按照教育部31号令相关要求推进;在内容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力求做到每一条款都有法律或政策依据。同时,章程的制定要力戒“千校一面”,学校在一百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所以,章程在阐述办学历史,明确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学科门类等方面均突出了学校特色,如概括了“保持交通特色,以服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引领科技进步为己任”的办学理念,明确了“建成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等。 

在章程制定的同时,学校已经启动了以章程为核心的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开始对学校既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制定出了“立改废释”清单,逐步构建起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依法治校、照章治理的长效机制正在形成。 

记者: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特色大学制度和高校治理结构的核心内容,您认为应该如何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内部治理结构? 

宁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公办大学领导体制长期探索和发展的历史选择,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重点是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第一,要明确党委和校长的职责。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党委的领导下,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近年来,学校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校长主持制定并领导实施了《北京交通大学“十二五”事业规划》,学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都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学校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应该说是我们很好地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结果。 

 

第二,要规范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高校要进一步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着力处理好民主与集中、党委与行政、书记与校长、正职与副职、集体与个人五个方面的关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近年来,学校不断完善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实行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重要议题计划。制定重要会议、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等有关规定,出台精简规范会议活动的措施,制定了《中共北京交通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度,不断提高党委和行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第三,要完善党政协调运行机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在这方面有良好的传统,历届班子都注重党政沟通协调,做到“一年两务虚,两周一议事”,即每年寒暑假各召开一次班子务虚会,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和重点专题进行研讨。每两周的周一上午召开班子碰头会,决定两周的学校工作安排。党政专题会议就重要问题充分酝酿研究,为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决策作好准备。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重要事项决策过程中,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常委意识,大事多沟通、工作多商量,党政团结协调,形成了全校工作“一盘棋”合力。

  

记者:大学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您认为在依法治校过程中如何使师生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 

宁滨:师生是高校真正的主人,是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我们建设法治高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为切实坚持师生的主体地位,把维护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作为落实依法治校的重要环节。在办学实践中,学校在法律制度范围内促进师生有序参与学校治理,加强民主协商和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尊重和保护教师学生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我们认真落实党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及时听取师生合理诉求,在为师生排忧解难、化解矛盾方面取得了良好的实效。学校努力推进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定完善《北京交通大学校务公开指南》《北京交通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及流程》《北京交通大学依申请信息公开方式与程序》等,凡是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举措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学术评价以及各类评优、评先活动等,均在一定范围内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建议。例如:2014年,学校通过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对740项信息及时公开,提高过程、结果各环节公开透明度,广泛接受师生员工民主监督。同时,学校不断畅通拓宽师生意见沟通渠道,通过设立校领导接待日、书记校长信箱、教职工网络互动交流平台,以及校领导联系基层、年度实践调研等制度,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和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回应师生重大关切,引导和支持师生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更好地激发师生参与学校建设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促进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对分离、协调配合。学术自由是大学发展的核心价值,保障学术自由是落实师生主体地位、确保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学校在健全学术评价体系实践中,注重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为最高学术机构的作用,使其统筹行使学校学术事务的审议、评价和咨询等职权。发挥教师学者在学术政策规范完善、学术评价处理、专业设置等方面的发言权和主导权,把处理学术事务的权力交到更富胜任力的专业教师手中,减少行政权力的不当介入和干预。近年来,学校学术秩序的逐步完善也推动学校的学术氛围更加活跃,学术活动和学术创新成果更加丰富。 

三是充分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自觉尊重并维护师生的权利、权益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在保障学生基本权益方面,学校严格依法实行“阳光招生”,加强自主招生管理,确保招生选拔机制的公平公正、规范透明;加强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学评价等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与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制度,完善校院系各级学生评优、评先的程序规范;坚持资助与教育并重,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切实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合理,充分保证学生在获取入学资格、使用教育资源、获得教育评价和各类奖励资助方面受到平等对待。 

 

在保障教师依法享有的权利、权益方面,学校不断细化落实教师聘任、职务评聘、进修培训和奖惩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以2014年学校人才工作会召开为契机,全面修订完善评聘工作文件,并将信息知情权落实到每位教师;学校还通过开发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编印《人事工作教职工办事指南》等,提升人事服务效率和质量。学校进一步畅通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在维护教职工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二级党组织、工会建设。近年来,围绕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关心的职业发展、待遇提升、子女入学等现实问题,通过切实维权、真情关爱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接地气、见实效的措施,使学校发展的成果尽量惠及每个人,不断夯实依法治校的群众基础。 

记者:依法治校离不开高校各主体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的培育,您觉得应该从哪些方面培育学校法治文化氛围? 

宁滨: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是依法治校的内生动力。法律只有被师生员工理解和掌握,才能成为维护自身权益和推进大学治理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的有力武器。为使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必须要大力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让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师生员工的理念追求和自觉行动。为此,学校结合教师、学生和管理服务人员等不同群体的需要和特点,综合打造理念引导、知识普及和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法治文化体系,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第一,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学校事务的能力。学校明确将法治教育列为干部日常教育必修内容,把宪法和法律知识纳入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养成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促使法治思维和方式成为办学治校的惯性思维和工作方式。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学校在管理人员中广泛开展法治教育。要求行政人员牢牢树立依法办事、公正平等的理念,既不能搞特殊,也不能有歧视,在日常工作中严格依法管理、按章办事,尊重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将法治精神真正落实到学校管理服务实践之中。 

第二,坚持依法执教和师德建设相结合,推动提高教师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一方面,教师的一切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明确课堂教学不是孤立的知识传授活动,要严守法律规范和教学纪律,做践行法律的典范,要做学生的引路人,影响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为此,学校在教师入职教育、在岗培训、日常学习等环节进一步强化法治教育,改变过去注重业务素质提升、轻视法律法规学习的状况。另一方面,学校出台了《关于加强教师师德建设的意见》及配套文件,明确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评价、晋升晋级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严守高校师德“红七条”高压底线;学校还广泛开展了“寻找最美交大人”、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辐射激励作用,引导教师不断提升精神境界,通过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依法执教提供深厚的道德底蕴。 

第三,面向全校学生加强法治教育,让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真正入脑入心。学校探索创新大学法律基础课的授课方式,准确把握法治教育的重点内容并根据时代发展和学生需求及时更新、与时俱进,采取更加直观、形象、生动的教学方式增强课堂法治教育实效。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和主题教育活动,让学生通过亲身体验和实际参与增强对法律学习的感性认知和实践运用,充分发挥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实践育人功能。学校还广泛利用校内媒体和环境设施等载体,经常、直观、形象化地进行法治教育正面宣讲传播,把法治文化作为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走向常态、走向纵深。(本文选自《北京教育》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