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寒假放假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发布时间:2017-01-06浏览次数:4199

校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7寒假放假时间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4日(星期六)至2月17日(星期五)。学生在2月18日(星期六)、2月19日(星期日)两天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2月2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为1月16日(星期一)至2月17日(星期五)。机关及各学院行政人员2月18日(星期六)正式上班。

二、值班安排

各单位假期必须安排人员在岗值班,主要领导负责带班,并将值班名单于1月11日前报党政办公室(办公楼603)和保卫处备案。学校寒假总值班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楼502室,值班电话6572179)和保卫处(值班电话6572110),值班人员由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白天)和保卫处工作人员(24小时)担任,校领导轮流带班。白天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各单位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负责接待来访、接传电话、收发邮件、处理一般性事务,按时据实填写《值班日志》,重要紧急事项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请示。各单位需校签章或发文事宜,应提前一天办理好手续并与总值班人员取得联系。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妥善做好学生复习备考安排,教务处要统筹安排,提前做好期末考试的准备工作。

2.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假期的各项工作安排,做好学期末的收尾工作和新学期的准备工作。

3.要按照《关于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安全保卫宣传教育,做好日常的管理与防范,确保校园稳定和师生安全。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