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关于学校校领导调整的决定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发布时间:2014-12-09浏览次数:125

本网讯(摄影 蒋虹霞)12月9日上午,湖北师范学院干部大会在信息大楼学术报告厅举行。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处长马锐宣读省委决定:李宏同志调任湖北师范学院院长、党委委员、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黄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杨庆瑜主持会议。

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马锐处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学校建设发展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希望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师干部,以实际行动拥护省委决定,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加强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供政策、组织、制度保障,大力弘扬敬业奉献、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的精神,加快学校建设发展,促进学校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黄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杨庆瑜在会上指出,湖北师院长期以来为黄石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黄石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关心、一如既往支持湖师的建设发展,努力把师院建成高水平、有影响的大学。

新任院长李宏讲话时指出,坚决拥护省委的决定,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回到湖师工作,将竭诚服务母校,回报母校,勤勉工作,积极进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班子成员一道,与教职员工一起,共同努力,为创建湖北师范大学而奋斗。

党委书记向显智代表学校党委感谢省市委、省市政府、省市委组织部对学校建设发展和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关心。他表示,坚决拥护省委决定,热烈欢迎李宏同志回母校工作。李宏同志道德品质好、学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有这样的同志来校工作,我们对学校的未来充满希望。并代表大家表示,将全力支持李宏同志的工作,在省委的领导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创造湖师美好的明天。

全体校领导、校长助理、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三级以上教授等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