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士华主持“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发布时间:2015-07-17浏览次数:65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士华主持“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本网讯  7月16日上午,湖北师院在科技大楼506会议室召开“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校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保卫处、工会、后勤集团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士华主持。

会上,纪委监察处负责人传达了省市关于开展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就每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工作思路。各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人就相关工作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黄士华针对“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主动担责。即要充分认识到“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是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是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四风”整治、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构建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工作秩序紧密相关的重要工作,各牵头单位必须主动担起责任。二要注意方式方法,严格落实各项整治要求。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所有牵头部门要做到在协调配合上不出差错、在数据材料上报上不出差错、在工作节奏上不出差错,突出重点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要查处从严。在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校党委的要求,必须严查处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