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国庆节放假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发布时间:2021-09-22浏览次数:532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2021年国庆节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教学安排

2021年10月1日(星期五)至10月7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 7 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其中,9月26日(星期)10月4日(星期一)的课程,10月9日(星期)10月5日(星期二)的课程放假期间冲掉的课程由各任课教师另行安排时间补课。

放假安排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根据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鼓励师生减少出行就地过节,非必须不出黄石市,确有需要,离黄师生须向所在单位报批,但不得赴中、高风险地区,外出期间做好自我防护并遵循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返黄后按照属地相关要求积极配合隔离、核酸检测等安排。所有师生离黄返校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授权进校。

师生因突发情况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应主动配合当地做好有关防控工作,并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告,各部门、单位汇总后及时报学校指挥部。

离黄报批程序为: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具体方案由学生工部(处)根据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制定实施。教职员工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离黄,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教职工防疫期间外出审批(报备)表》,具体由人事处根据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制定实施。

各单位要强化“属地管理”要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从严从紧从实审批。不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离黄的师生,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做好安全教育管理与服务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等工作,加强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教育,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学生工作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加强对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健康平安。后勤集团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尤其要重视做好在校师生食宿服务。

(三)强化值班值守

各单位假期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值守,主要领导负责带班,并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重要紧急事项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请示,学校国庆总值班设在保卫处,值班电话:6572110。

 

 

                       湖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