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减少和杜绝无关车辆入校挤占有限的交通资源,做好校园车辆管理工作,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外来车辆包括来校公务车辆、探访车辆、施工车辆及其他确需入校办事的车辆,与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等活动无关的车辆禁止入校。
第三条 外来车辆预约入校按照“谁预约、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加强对入校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要求司乘人员自觉遵守校园交通规则等管理规定。
第四条 严禁学校教职工及在校学生帮助外来无关车辆及人员预约入校,严禁学生车辆通过预约入校在校内使用,一经系统追溯发现,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章 预约流程
第五条为外来车辆预约入校的人员仅限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学生确需预约的,可由所在学院代为预约。
第六条 手机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师范大学保卫处”信息服务或扫描专属预约进校微信二维码预约进校。
第七条 为校外车辆预约入校时,需在预约平台完整填写来访人员(含车上所有司乘人员)个人信息及车牌号码。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八条 在职教职工及学生申请车辆入校由所在单位报备的信息审批员审批同意后方可入校。
第九条 外来车辆预约办理时间为工作日7:30—17:30;周末及节假日8:00—17:30。
第四章 入校管理
第十条 预约车辆入校须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按照校园限速和交通指示标识行驶,不得超速和违停;如遇交通临时管制,须服从现场执勤人员指挥;如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为防止外来车辆通过预约进校长期停放,除特殊工种预约车辆外,其他预约车辆需当天驶离校园,原则上禁止在校内过夜停放。
第十二条 外来车辆须统一按照预约时间、预约指定校门进入学校。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十三条 预约车辆在校园道路上应安全文明行驶,出现违规行为的按《湖北师范大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处理。